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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3-12 21:28:55
关于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及分割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男方婚前购房且登记在其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因为该房屋是男方在结婚前就已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从法律角度看,其财产性质在婚前就已确定。
所以离婚时,女方没有权利对该房屋进行分割。
2.男方婚后购房:不论登记在谁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分割。
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像房屋的出资情况,比如双方各自出资的比例,以及对房屋的贡献大小,如一方为房屋装修付出较多等因素都会被考虑。
3.男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归男方,但女方可就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房屋增值部分要求男方给予补偿。
4.男方父母出资购房:若明确表示只赠与男方,房屋为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不能分割;
若未明确表示,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