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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追偿权是否有优先权

来源:苏州讨债公司   阅读:

时间:2024-10-04 21:03:46

  保证人追偿权是否有优先权

  保证人追偿权没有优先权

  一,我们需要明确追偿权的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这说明了保证人追偿权的合法性,但并未直接规定其是否具有优先权。

  二,我们来看优先权的相关规定。优先权通常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比如债权人对担保物的优先受偿权。然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中,并未明确规定保证人追偿权具有优先权。

  三,结合实际情况来看,保证人的追偿权是基于其承担保证责任而产生的,其性质属于债权。在债权清偿顺序上,除非有法律特别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否则应当遵循平等原则,即各债权人按照债权比例受偿。因此,保证人的追偿权并不具有优先权。